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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检察院联手市司法局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2-05-20 09:48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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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陈颖)近日,隆昌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4个方面15条工作措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诉源治理和依法行政。

一、明确工作原则,提高协作能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秉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化解、源头治理等。双方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同向而为、协调发力。双方可以相互邀请派员参加各自系统举办的业务培训,共同提高监督、执法、矛盾调处能力。

二、明确信息互通,增强协作配合。隆昌市检察院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存在违法、工作机制存在漏洞等情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及行政机关处理情况抄送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线索移送、案情通报渠道,明确日常联络部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强化工作联动。

三、明确履职共识,拓展协作深度。隆昌市司法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其他工作中,发现涉及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隆昌市检察院,隆昌市检察院应及时办理反馈。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协调职能部门或基层人民政府通过给予生活补助、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明确工作方式,确保协作效果。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可以采取派员了解案情、提供专家咨询、开展联合调查、共商矛盾化解方案、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召开听证会、专题协调会、司法救助等方式,必要时邀请律师参与协助化解行政争议。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相关人员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泄露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案件处理结果。


编辑:王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