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陈颖)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内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近日,隆昌市检察院联合市教体局、公安局对1340名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学校新进教职员工开展入职查询工作。
经查询,发现一名民办学校安保人员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遂立即将此次查询结果反馈至市教体局,并督促教体局依法作出处理,用人单位据此立即与该安保人员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一步,隆昌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教体、公安的密切配合,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抓好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扎紧保护学生的“篱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