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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中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凌德宪同志主持。
按照会议议程,先后宣读了《中共内江市东兴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中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党员大会的批复》文件,提请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大会按照《中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中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委员7名,差额选举产生中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随后,第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选举后,新当选机关党委书记吴勇同志代表机关党委作了发言;凌德宪同志代表院党组对第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成立,向当选的“两委”委员表示热烈祝贺。对机关党委要高质效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的铸魂领航作用提出五点要求:要明确职责,通过创新工作制度,创新活动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努力在党建工作创新上有新突破;要强化学习,在学习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在学习方法上要注重紧密结合,在学习方式上要把握时代感,努力在党员教育上有新突破;要围绕中心,拓宽思想认知,突出绩效目标,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要改进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委的精神,以检察为民实践为主要内容,努力在服务群众上有新突破;要加强自身建设,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在创先争优上有新突破,不断开创东兴区检察院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