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4月1日起实施

2024-04-01 15:1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李永琴 摄影报道)3月29日,四川新闻网从内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今年4月1日起,《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条例》是一部事关千家万户、备受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发布会上,内江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仲明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

《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规划与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源头减量的机制建设和具体措施,建立分类投放的相关制度并明确具体要求,明确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及作业要求,明确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条例》鼓励餐饮合理消费、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避免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绿色办公;鼓励单位、家庭和个人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

《条例》明确了什么是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对分类投放要求进行了规定。并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设置了罚则。

《条例》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了管理责任人的确定规则及其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并对管理责任人未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方式等,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及收集容器的行为设置了罚则。

《条例》还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未如实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类别、数量等情况,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或者混合处理的行为设置了罚则。

作为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的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在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方面,将开展那些工作?

“将按照工作职能,多措并举,全方位做好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内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柳志红介绍,一方面,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垃圾分类处置政策措施,总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经验,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法规范、有力有效进行;另一方面,把《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多途径普及垃圾分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