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民普法,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1月27日下午,内江市法检两院共同举办“感受法治魅力·筑牢法治思想”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校园普法、观摩模拟法庭庭审、法律知识问答、法检“两长”讲法律课的方式,让内江二中同学们沉浸式接受宪法、法治教育,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牢宪法和法律意识。内江二中党委书记、校长谢华权,内江二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邓驰云,内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内江二中法治副校长周军,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强,市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勇,及内江两级法院、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条线干警、市中区法院援助中心律师及内江二中学生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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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普法活动现场,内江中院刑二庭、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谭妈妈”未检工作室、市中区人民法院“花儿朵朵”工作室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材料和《每周说法合集》,现场解答同学们关于“如何识别防范新型毒品?”“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疑问。
在内江二中模拟法庭活动现场,来自市中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们本色出演,现场为同学们演绎了一场发生在学校周边的未成年人抢劫案件。公诉人、审判员、辩护人等各司其职,被告人依法接受审判和法庭教育,整个庭审庄严肃穆、井然有序。内江二中高一6班班主任凌世友老师说,“这场特别的法治课,将庭审的现场变为了同学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的课堂,身临其境接受法庭教育,以案说法帮助同学们认清了违法犯罪的危害。教育引导同学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把自己锻造成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人才。”
随后,针对模拟法庭案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知识现场竞答活动。“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审判机关呢?”“我国刑法规定公民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多少周岁?”······内江二中同学们认真思考、踊跃举手、认真作答,市中区检察院陈进检察官、市中区法院魏丹法官认真聆听孩子们的作答,并在给出孩子们正确答案的同时因势利导教育孩子们既要记住答案、更要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以案为鉴,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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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观摩活动结束后,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长魏勇、市中区法院院长郑强先后与内江二中同学们进行了宪法和法律学习交流分享。魏勇检察长在寄语时说,“法律是人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调整着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守护着公平和正义。法律就像把大伞,撑起一片蓝天,守护未成年人成长。通过今天的学习,一是希望同学们培养法律意识、树牢法治观念,遇事三思而后行;二是希望同学们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受到不法侵害,防止走错人生路;三是希望同学们从内心敬畏法律,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逐渐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与法同行,不负青春,在人生的蓝图上书写中国的未来,铸就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郑强院长在寄语时说,“‘尊法’不仅是遵守法律、恪守法律底线,也包含‘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高尚境界。同学们正处于缺乏正确判断的年龄,对周围一些‘新鲜但又危险’的事物存在好奇心,只有‘尊法’,才能更明辨是非,才能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避免误入‘歧途’。希望同学们以案为鉴,明白‘是与非’、‘合法与非法’、‘为与不为’的界限,抵制不良诱惑、规范自身言行,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忍受的被害者,争当文明友善、明辨是非、心怀感恩好学生,做守底线、知敬畏、敢担当的时代好少年!
内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内江二中法治副校长周军在总结发言中充分肯定了本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成效。周军指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同学们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正是学知识、长本领的时期,也是世界观和价值观养成的关键期。希望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持之以恒钻研,努力增长才干,锤炼高尚品格,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律自觉,养成不断学法守法用法的生活方式,在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贡献青年力量。”
近年来,内江二中在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创建了内江二中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并成功入选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走出了一条德育、法育、心育“三育”融合的新路子,收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供稿:内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