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启动“劳务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

2022-10-24 12:1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内江市劳务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从即日起,按照“1313”的工作思路,在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各试点建设1个劳务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将于2023年6月结束,并在全市推广。

明确一个目标。启动“劳务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是为了实现全市城乡剩余劳动力由零星化、分散式务工向组织化、组团式务工转变,让城乡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增收,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推全市乡村振兴和经济持续发展。

确立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自主发展相结合。健全完善劳务合作社运行管理机制,鼓励、支持劳务专业合作社拓展业务范围,增强自身运营能力。二是坚持公益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坚持公益定位,兼顾经济组织属性,以市场化服务为主,确保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正向激励与行业规范相结合。支持、鼓励、表扬先进劳务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树立劳务品牌。

试点一种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市场运行、公益惠民”的工作思路,由市级人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县(市)人社部门牵头,采取“人力资源公司+用工企业+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的模式,开展试点工作。

强化三类保障。一是强化运行保障。各县(市)人社部门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劳务专业合作社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人力资源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专业合作社的行业指导,建立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强化行业监管和评选激励等措施。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劳务合作社联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实现良性经营。二是强化责任分工。人社部门负责劳务专业合作社的行业监管、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劳务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负责劳务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三是强化激励考核。劳务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将被纳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县(市)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全市农民工工作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来源: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