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内江市东兴区始终坚持将财政扶持项目作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影响力的重要范本,作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作为实现农民致富奔康的重要途径,通过“四统三联双提升”大力推动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目前,24个扶持村的集体经济项目,都已基本进入运营阶段,初步实现年集体经济收入280万元左右。
突出机制创新,抓好“四个统筹”,推动项目建设落地落实。一是统筹政策,强化扶持力度。制定《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资金扶持、项目扶持、资产扶贫、金融支持、土地政策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扶持村依托本村资源,通过服务创收、产业带动、招商引资、自建物业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二是统筹资源,优化要素投入。探索总结并积极推广“三变”发展模式,指导各扶持村盘活现有资源资产资金。支持青台等村将村民闲置土地集中起来开展经营活动,变村民土地为“集体产业”。支持九根树等村对现有房屋、机械设备、水利设施等集体存量资产加以开发利用,变存量资产为“合作资本”。支持八仙桥等村将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涉农基础设施使用权量化为股权或发包,变财政资金为“集体资产”。三是统筹项目,完善设施配套。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2640万元的基础上,统筹整合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园区建设、幸福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围绕各扶持村现有产业和集体经济基础,投入农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活动,打造连片示范带,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四是统筹力量,形成发展合力。积极引导区级平台公司和部分社会资本进入扶持村合力发展,并对接农科院等农技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区镇两级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对扶持村的指导,为每个扶持村确定1名县级联系领导、1名乡镇联系领导,并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帮助其发展集体经济。
树立共同目标,抓实“三个联结”,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联结干部利益,激励干事创业。制定《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明确将村集体经济收益与村干部绩效挂钩。允许在村集体经济实现年度增长,且下年度预算结余足够的情况下,按照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2-5万元、5-10万元、10-25万元、25万元以上四个档次,分别给予村干部个人10%-20%不等的收益提成奖励,在村集体与村干部个人间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联结农户利益,鼓励投身发展。在种养殖项目中,坚持引导村民以土地、劳务、技术等各种方式入股参股,构建双方协商分红的合作模式,并在具体用工过程中推进“返租倒包”责任制管理,有效适应了农业经营前期成本高、大规模流转土地违约风险大、土地流转后农民与产业发展无直接利益关联的实际,让村集体与村民在合作经营中实现利益共享。三是联结业主利益,推动互利互惠。在车星、上塘坊等村,成功引导村集体立足现有的青花椒、枳壳等优势产业,依托经营业主进行合作发展。在壮大特色产业规模、做大经营业主体量的同时,村集体获得可观的收入,凝聚起村集体与合作业主的发展合力。
健全运营体系,抓牢“两个提升”,促进经营运转高效规范。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定、股权量化的基础上,指导各扶持村建立起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确定其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法人地位。全面健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制定组织章程,建立和完善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分设”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规范集体资产运营和管理。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收益分配,明确优先提取一定比例的集体经济收益作为公积金、公益金,剩余收益的分配必须经集体成员会议形成同意决议后实施。对扶持项目的收支进行单独列支、单独核算,扶持项目的集体经济收入只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再投入。二是完善制约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内江市东兴区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项目申报与实施、资金拨付与使用、资金核算及报账、资金监督检查等环节的风险防范。积极引导村民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各种方式参股集体经济组织自营项目,强化自身风险防范能力和内部合理决策水平。同时,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完善村财镇管、会计委托代理、财务公开等制度,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相关各方利益被侵占等情况,有效杜绝集体经济成为村干部“小金库”的可能。(内江市东兴区委宣传部供稿 作者:陈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