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内江   >  高新区
内江高新区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11-20 15:52来源: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消息(粟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就业困难群众保障。今年以来,内江高新区就业社保中心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础功能,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60日的申领时限限制,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目前,已发放失业保险金3.56万元。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64元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相关待遇。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3.97万元。

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有所下降。2020年3-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临时补贴提高一倍后的标准发放。目前,已发放1-10月价格补贴0.16万元。


编辑:王海静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