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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永琴)11月5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江中院)分别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签订院校交流合作协议。
“此次与成渝两地和内江本土高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务实举措;是促进内江法院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内江师范学院深度交流合作的有力实践。”内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邦习说。
据了解,本次院校交流合作协议涵盖了建立人才交流机制、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调研合作机制等方面,有助于培养出更多复合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锻造出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实现高校法学理论智库与法院司法审判实践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互惠互利,共同为内江市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