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燃气用户:
为贯彻我公司“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服务理念,落实“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亲切服务”的服务宗旨,实现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及客户满意度的服务目标,针对每月缴费高峰,燃气用户缴费难问题,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居民用户双月抄收方式(即每两月抄见一次用户气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双月抄收方式实施范围
隆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城区经营范围内所有居民燃气用户。
二、区域划分及抄表日程安排
本次抄表日程调整,总体将城区所有居民燃气用户划分为八个片区,其中4个片区在单月份抄表,其他4个片区在双月份抄表。本小区或楼栋的抄表时间见小区、楼栋公告栏或咨询公司客服热线3954634。
三、用户缴费方式、缴费周期、违约金计算方法
本抄表方式实行以后,用户缴费时间不变,即自抄表之日起30天内到我司营业大厅办理缴费业务、或可提前预存及其他网络缴费业务,逾期(抄表31天起)系统将自动产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按未缴纳气费每日的千分之三收取。
收费大厅营业时间不做调整。
四、逾期欠费催收
用户正常缴费周期内(30天内)未缴纳气费的,我司抄表员将在第31天起采取短信、电话、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催收;如用户超过两个月仍未缴纳气费的,我司抄表员将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相关规定,在下一个抄表日提前3天发送停气短信或抄表日现场张贴停气通知,并对其采取暂停供气处理,待费用完清后恢复供气。
五、执行时间
居民用户双月抄收方式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希广大用户知悉抄表日程及缴费周期、并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知!
隆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